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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
更新时间:2024-03-29 17:09:01

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作文1

毛毛是我在亲戚家认识的伙伴。他总是喜欢穿着白色毛绒绒的衣服,真是个怪家伙。不过,他的脾气还算温和,总是笑嘻嘻的。

周六、周日总是上亲戚家找毛毛玩耍,毛毛也总是热情地欢迎我的到来,我们总是玩得非常开心。

一天,我按照以往的习惯来到亲戚家,毛毛正懒洋洋地卷缩在“被窝”里。我“强行”将他给拉了出来,毛毛一脸的不高兴。这时,我拿出我的独家法宝---一袋方便面给他吃,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我舀起一瓢水就泼了过去,他“哇”的一声跳开,等他未曾再次反应过来,我又舀起一瓢水就泼了过去,我的另一个伙伴顿时笑翻“在地”。毛毛愤怒了,想扑到我的身上来,不过那胆劲更似在向我撒娇。不过还是小心为妙,侧身闪开,我成功地躲过了毛毛的一次进攻。不过毛毛似乎不甘心失败,于再一次袭来,哇哈哈,我闪,我闪闪闪。没过几次,毛毛就累得直“喘”气,用他那双水汪汪的圆眼睛瞪着我,眼神哀怨得如同受伤的小孩。暴笑声再度响起,不过,我以为他生气了,小心翼翼地靠近他,突然,他猛地一扑,“啊!---”我光荣落败,他得意洋洋地走开了,丢下可怜的我……。

这个毛毛,真没有良心!亏我还好心关心他。事实证明:“战场”上没有朋友,只有敌人。哎,可怜!

其实,我再告诉大家一件事,毛毛,它是一条毛绒绒的小白狗,只可惜它被一条银色的锁链给困住了,就像我们被作业的牢门锁住一样,可怜啊!

不过,我好喜欢毛毛,好喜欢和它一起玩!

我喜欢作文2

在我家的小衣柜上,摆放着一个胖乎乎的布娃娃。它头上戴着一顶粉红色的太阳帽,上面画着的小蝴蝶,好像要翩翩起舞。胖娃娃一对亮晶晶的大眼睛,显得格外有神。它的两只小耳朵,时刻在倾听着周围的动静,那小嘴红红的,微微向外张开,仿佛要说什么。

胖娃娃身穿一件蓝色的连衣裙,脚蹬一双红色的小皮鞋多么天真,可爱呀!布娃娃十分喜爱干净,每到星期天,我就要给它轻轻地梳理头发,整理衣服,掸去身上的尘土,这时,布娃娃的眼睛又亮了,那红红的小嘴,就像在说:“太感谢你了,这时我是多么的高兴。”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布娃娃碰倒在地上。

顿时,我的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儿。我急忙从地上抱起了它,呀,布娃娃的后脑勺凹了进去一块,这可怎么办呀!眼泪湿润了我的眼眶,急得我像热锅上的蚂蚁坐卧不安。我像医治病人一样,想方设法医治它的创伤,用尽办法使它恢复原样。当我再一次抱起它的时候,它没有一点怨言,仍旧乐呵呵的,简直像没有发生过什么事一样,安静,乐呵呵的,我从它身上学到了宽容。

布娃娃一直陪伴着我,当我回到家里它一眼,布娃娃就好像提醒我:“赶快复习功课吧。”当我取得优异的成绩的时候,它又像在鼓励我:“再接再厉,再接再厉。”布娃娃伴随着我度过幸福的童年,成了我的好伙伴。

我喜欢作文3

人的一生可能会说很多话,也听别人说过很多话,而你有没有在听别人说话的同时找到自己一生中最喜欢的一句话呢?也许你会坚定地说:“有!”,也许你会摇头叹气地说:“没有”,但是我在那件事中找到了一句我一生中最喜欢的话!

记得那年春天我和我的同学们正在为期末考试做准备,下课时,我和我的朋友小鸣走出教室谈论着关于期末考试的问题,他说:“掌握些答题技巧,在针对自己的不足做准备就行了。”记住这句话:人生为棋盘,梦想在彼岸,我愿为卒,尽管行动稍显迟缓,又没有利器在手,可谁曾见我后退过一步?当他说出这一句话时,我感到一股奇异的力量侵入我的身体里,帮助我升华,帮助我渐渐地解除疲惫,“是啊!我愿为卒,尽管行动稍显迟缓,又没有利器在手,可谁曾见我后退过一步?”当我们往教室的方向走时,和小鸣一边嬉戏,一边想着这句话的深层含义。

回到教室,拿起针对期末考试的复习提纲,看看自己背了多少,不禁的把头向右转过去,小鸣也在看着我,对我笑了笑,我也对他笑了笑,“是啊!人生为棋盘,梦想在彼岸,我愿为卒,尽管行动稍显迟缓,又没有利器在手,可谁曾见我后退过一步?正在这时上课铃响了,那叮铃铃的声音,在校园里穿梭,在校园里回荡,我的疲倦随着铃声的渐渐消散而悄无声息的消散了……

‘人生为棋盘,梦想在彼岸,我愿为卒,尽管行动稍显迟缓,又没有利器在手,可谁曾见我后退过一步?”这句话会伴我的一生,因为我喜欢这句话!

我喜欢作文4

我的爸爸叫何斌。今年三十五岁,他的个子有点矮,头发黑黑的,留了一个小平头;眉毛又黑又浓,眼睛大大的很明亮,还长了两层眼袋;鼻子尖尖的,高高的;嘴巴大大的,里面还长着一口黑牙。虽然有点黑,但我还是觉得爸爸很帅。

我的爸爸在林业局下禹单位的征管站当站长。每天工作都很忙。说起忙,其实爸爸的其他工作比林业工作更忙。因为他是电脑高手,别人遇到难题时,老是向爸爸请教,一些朋友也常叫他去修电脑。有时修好了还在我面前洋洋得意地说:“我简直是个天才,自己都有点佩服自己了。”我常常笑着对他说:“爸爸,你别老吹牛好吗?”这时他会哈哈大笑,逗我开心。

爸爸也是一条网虫。一有时间就坐在电脑旁,妈妈家务活干过不停,他倒好,坐在那一动也不动。不管妈妈怎么唠叨,他都装作没听见,只守着他的宝贝电脑。不知是什么让他如此着迷,真气人!与其说他是条网虫还不如说他是一条懒虫。每天早上都是最后一个起床的。并且睡着时还一个劲地打呼噜,有时真想帮他装个“消声器”。

爸爸虽然有点懒,但他非常关心我。每天冬天天气寒冷,他生怕冻着我就经常陪我睡觉。和他睡觉的感觉很温暖。有时他还喜欢带我去女杰广去玩,去城北兜风。当我遇到不开心的事时,他就变成了一个搞笑大王,常常逗得我哈哈大笑。他喜欢在网上帮我买我喜欢的东西,有美国名牌的滑冰鞋,有诺亚舟点读机。只要对我学习和生活方面有帮助的东西,他都尽力给我买。不管爸爸买什么东西送给我,我都非常珍惜它。

我爸爸就是这样一个人,我爱我的爸爸!

我喜欢作文5

世上哪有人不喜欢听夸奖的,每当我听到夸奖时,脸上堆满笑容,心里美滋滋的。

前些日子,《红领巾报》刊登了我的一篇作文,老师知道了,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夸奖我的作文写得不错,还特意邀请我到教室前面给大家读了一遍,许多同学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我高兴得都快要飘起来了。

可是回到家里我又感到有些不安,因为这篇作文并不代表我的真实写作水平,刚写完的时候,可不是这个样子,东拼西凑了三百个字,爸爸看了,着实给我修改了一番,奈于爸爸那严厉的目光,我也只好硬着头皮按照爸爸的要求又重新写了一遍。你说这能算是我的真实写作水平吗?这样的夸奖能算是名副其实吗?将来参加作文考试能带着爸爸去修改作文吗?想到这里,我早晨起来听到老师夸奖时的那股高兴劲,顿时荡然无存。

这回作文我要自己写完自己修改,我可不愿意让爸爸再参乎了。不过,说老实话,爸爸也没白参乎,我还真的跟他学了两招儿。如果我再加把劲,多下点功夫,总不至于把作文写得乱七八糟,让鲜红的大“丙”也闯进我的作文本吧。

我相信通过自己辛勤的努力,总有一天会凭借自己扎实的语文基本功,写出漂亮的作文,得到老师名副其实的夸奖。

我喜欢作文6

我喜欢在夕阳西下,依在树旁,看云儿在晚霞里翩翩起舞,看斜阳被云海吞没,任思绪穿过云层追逐落日。

我喜欢月夜的朦胧。朦胧是夜色的主题,是大自然的灵气,是造物主的杰作。大自然需要朦胧来妆点画屏。

我喜欢做梦,喜欢梦里欢乐的享受。我会梦见一个大大的月亮,橘红色的晚霞簇拥着它冉冉的升腾。这时我会急跑着跟着它,伸出双手奔向它。

我喜欢冬天。在冬天里,拿着糖葫芦去打仗,没人说你是贪玩的馋鬼;冬天的被窝最暖和,你可以整体不叠被子,随时躲进去,蒙上头,听不见妈妈说你懒;当世界变成白色时,你“诗性大发”,胡乱吟诵一通,哥哥不会骂你歪才。

我喜欢在下雨时不撑伞,不穿雨靴,裤腿卷的高高,两只脚只顾找有水的地方踩。但是雨最好不大不小,否则有人会骂我神经病。

我喜欢看书。再书籍里,我不能自抑地喜欢那些泛黄的线装书,那陈旧的纸面蕴含着一种古典的美,握着它,好像握着一脉优秀的传统。历史的兴亡,人物的更迭原来是这样虚幻,唯有思想的智慧长存。

我喜欢胜利,但也同样喜欢失败。每一次失败,都是激励我前进的起点;每一次失败,都使我的智慧迈向成熟。

我喜欢回忆过去。过去是一篇不容你修改的作品,字里行间写满了天真与稚气,那上面隐满了模糊而珍贵的足迹。

我喜欢交朋友,更喜欢读朋友的来信。那些真诚纯朴的话语,总使我感到朋友的温馨与诚挚,总让我有一种特殊的激动和鼓舞。

我喜欢咀嚼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更喜欢生活中偶尔出现的闪电惊雷、暴风骤雨。

我喜欢……

我喜欢作文7

我很享受与植物的互动,真的,从小开始。

我总是觉得植物萌萌哒,比任何的东西都更好亲近。

我很喜欢播种,因为我喜欢看到那美满的收获,尽管有些植物会枯死,但惊喜还是有的,谁知道它又会死又会活呢?

尤其是多肉,我特别喜欢。也不知是因为好养还是因为可爱,每天我都会抽时间来照顾这些小家伙,我特别喜欢听那因为水落在略干的土上发出的轻微的“滋滋”声,特别喜欢看那水在石头缝与缝中跳跃起的细小的水花。水在缝间流淌,渗透入泥土,将浅灰色土染成墨棕色。我更喜欢将喷壶中的水往植物的叶子上喷洒一些水雾,让植物上的露珠闪烁着似有似无的白光,也喜欢让它在阳光下折射出金灿灿的光芒。

我还很喜欢种绿豆、红豆和黄豆,因为我觉得仿佛播下了一颗希望。我非常喜欢将它们泡在水中,或放在餐巾纸上,在每天回到家时惊喜一番。绿豆生长条件很方便,只要有水和光照就可以让它飞速成长,在泥土的芳香中,看绿豆在风中轻轻地摇摆,情不自禁地笑了。特别是到了秋天,绿豆啊,黄豆们,都会挂上小豆荚。我会在它们挂上长条荚时,轻轻一挟,挟开豆荚,剥开美满,让滚圆的豆子露出小脸,饱满的颗粒在手中滚动,异常可爱。

我更喜欢对着植物说话,我认为它们听得懂,我认为它们会快乐。我会跟它们说再见,我会唱歌给它们听,我还会对着它们笑,让它们理解我们的快乐事,我希望它会报答我。

它们已经报答我了,就是它们的茁壮成长。

我喜欢作文8

我喜欢的作家很多,散文大家林清玄,童话作家杨红樱,不过最喜欢的还是郑渊洁。

郑渊洁是中国最著名的童话作家之一,他的大名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众所周知的舒克,贝塔,皮皮鲁,鲁西西以及大灰狼罗克全都出自郑渊洁笔下。截止到现在,郑渊洁的书已经发行并销售了一亿册,相当于全国十三分之一的人口都看过郑渊洁的书。除了各种童话书以外,他还坚持独自一人写杂志《童话大王》二十多年,给两代人的童年带来了欢乐。汶川地震,他捐款三十多万元,还给灾区的孩子讲写作知识,让我看到了一个作家对国家的贡献。

郑渊洁还是一个特别勇敢的父亲。他的儿子上初中时,他领着儿子去报到,发现初中老师正在辱骂学生,就断定儿子在那里不会幸福,作为父亲他坚定地把儿子领回家,自己教育。儿子郑亚旗长到18岁,他让儿子交房租,水费,电费,以此培养儿子独立生活的能力。后来郑亚旗二十多岁就成了杂志的主编。这跟郑渊洁的教育是分不开的。

郑渊洁当作家当父亲都很特别,这份特别书里都体现出来了。我喜欢看郑渊洁的书,因为有趣,引人思考。他用很简单的话把人世间的道理剖析得入木三分,比如:孩子把玩具当朋友,大人把朋友当玩具;差生是差家长和差老师联手打造的;一个国家孩子说大人话办大人事大人就得说孩子话办孩子事。。。。。。等等。真是百读不厌。

现在我特别希望郑渊洁的新书能上市,好一睹为快!

我喜欢作文9

“老师的粉笔在黑板上支牙牙地写个不停,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我的童年……”听着这首歌,回忆起童年的快乐时光。成长的烦恼也就逐渐淡忘了。

!

小时侯,我常常无心学习,很贪玩,动不动就撇下成堆的作业与朋友们出去玩乐、嬉戏。还经常乱花前买一些无用的东西当时我认为,只要开心花些钱也无所谓,可是却未曾想到那些钱是父母如何赚来的。虽然我还不算“老大”,但我也不在是一个天真浪漫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了,也许我还可以再努力,但是我以前浪费的那么多时光,有时想想还真有些心痛呢!

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这是许多人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可谁又真正到呢?也许很多人都无法真正做到,更何况我们这些须生呢?但我们虽不能真正做到,但是我们只要过好每一天,让每一天都很充实就好。这也是我一个永远乐观的小窍门,我总人为该吃时就吃,该玩时就玩,该学时就学,该睡时睡 ,抛开一切不愉快,不去想他们,顺其自然,反而很好,不是吗?

《童年》这首歌不仅给我听觉上的享受,它也给了我许多启示,让我明白很多。它也让我知道,时间并不是无穷的,人生是短暂的可在这短暂的时间里面要做的事却不少。所以,我喜欢这首歌,更爱聆听这首歌……它使我不由地想起了不懂事的童年爱浪费时间的我……

我喜欢作文10

我喜欢春天的风。春风一吹,吹绿色了河边的柳树,吹绿了地上的小草,吹红了山坡上的小花。

我喜欢夏天的雨。那雨滋润着成长的万物;那雨,使人感到甜蜜而沁人的清凉。

我喜欢秋天的阳光,那阳光,薄薄的,给人披上,让人不在寒冷。那阳光,金黄金黄的,照到那道浪推涌的稻田上,炫耀着金色的光芒。

我喜欢冬天的瑞雪,雪花像一只只白蝴蝶在天空中漫天飞舞。草地上,那雪就像一床白被子,“白被子”上总会有人在堆雪人打雪仗,多么欢乐。

我喜欢树。树在夏天可以给人遮荫。在马路上,单调的灰色中有一棵树,那少得可怜的绿色也会给人带来莫大的惊喜。

我喜欢电脑,电脑可以让我驱除疲劳,可以让我学到很多知识,还可以帮我记资料。

我喜欢看书,喜欢在书海里遨游。书里智慧,有历史,有哲学……这书海里有“贝壳”“鱼”“海带”……书是智慧的结晶,是劳动的成果是历史的延续,更是去取之不尽的宝藏。

我喜欢传授知识的老师,老师就像蜡烛,照亮了别人,燃烧了自己。老师是那么无私的将自己的知识传授给我们。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有困难的时候去帮助他们安慰他们或是得到他们的帮助和安慰。当你和朋友离不开时,你会感受到世界原来是这样的亲切。

……

我喜欢生活,生活是丰富的,是多彩的,只要你用心感受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你会发现你心中原来存在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作文11

我喜欢NBA,NBA是美国职业篮球联赛的称号,CBA是中国的职业篮球赛。NBA一共有30个球队,我知道的有火箭队、马刺队、快船队、太阳队、网队、山猫队、猛龙队、森林狼队、黄蜂队、勇士队、掘金队、爵士队、小牛队、公牛队。爸爸告诉我还有热火队、老鹰队、魔术队、开拓者队、湖人队、灰熊队、国王队……我喜欢的球员姚明、麦迪是火箭队的,吉诺比利是马刺队的,诺威斯基是小牛队的,那什是太阳队的,艾弗逊是掘金队的,我最喜欢的是姚明。上次,我看了火箭对爵士的季后赛。火箭队输了,所以火箭队就没法参加后面的比赛了,实在可惜了!我喜欢NBA是因为里面有很厉害的球员,比方说他们的三分球很准;他们的表演也很精彩,因为他们的扣篮很漂亮;还有我也很喜欢打篮球,我在爷爷家时经常和爷爷打篮球,爷爷的投篮也很准的,我们经常打得满头大汗。我要好好练习打篮球,争取先能加入我们学校的篮球队,以后我还想去参加NBA的比赛!

我喜欢作文12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也是我的良师益友,从这里,我感受到了人生百态,古今传奇,中外名著,最令我感动的是法国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创作的经典文学作品-----《悲惨世界》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悲惨世界》的主人公冉阿让是个服了十九年刑的苦役犯。出狱后,受到主教的感化,他决心从善,远走异地,化名马德兰。后成为巨富后,广施仁爱,后来被任命为滨海蒙特勤伊的市长。他接济女工芳汀和她的女儿珂塞特。为了不让他人受到伤害,他主动站出来承认自己才是真正的苦役犯冉阿让。他的一生在苦难中挣扎,却有着舍已救人的情操。雨果先生用冉阿让这个形象为当时人类的生存困境指出一条出路。这部作品使人为之动容。看着冉阿让在当时黑暗的社会中度过了苦难的一生,让人不由得想到我们现的生活跟那个黑暗的世界比起来,犹如天堂和地狱之别。

也让我们更加珍惜拥有的一切美好。在读这部作品之前,我从未体会到自己现在是多少的幸福快乐,而是长长叹息,不满的情绪经常打扰着我,有时甚至就像一只拦路虎,呲牙咧嘴的挡着前进的路,影响着我的一切。看了这本著作我的心豁然开朗了,我们拥有的世界是美丽的,和平的,公正的,没有战争的。我们用愉悦的心情享受着这一切快乐。

雨果先生用这部作品来揭露当时社会的丑陋和黑暗,深受人们的喜爱,也深深感动着我,这部作品敲打着我的内心,让我更加坚定了人生的目标和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与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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