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
  • 汉语词
  • 汉语典q
当前位置 :
我喜欢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7 15:53:22

我喜欢作文

篇一_我喜欢作文

我很喜欢拉二胡,这还有一个过程呢!

在读幼儿园大班的那年,老师给我们放了一段“二泉映月”,那动听悦耳的二胡声在我耳边响起,使我们像来到了杨柳依依的西湖边。当时,我就想:如果我也能拉出这么好听的音乐,那该多好呀!

下午放学后,我兴冲冲地回到家,对妈妈说:“妈妈,我想学二胡!”妈妈听了,说:“什么,学二胡!那破玩意儿,是在街上卖艺的,我们才不学呢!”但由于我意志坚决,爸爸妈妈也只能屈就。

那是个炎热的星期六,爸爸把我送到少年宫。沈老师开始教我们拉二胡了。首先他教我们最简单的D调,教我们拉1234……他向我们示范了几遍,就让我们自己练。我便拿起弓,拉起空弦。这种声音是那么枯燥,那么难听,让人听了毛都会竖起来。在一旁的爸爸指点我,怎样拉才好。可我怎么学也学不会,我真埋怨我自己是个大笨蛋,连这么简单的都学不会。我着急地直抓头皮。顿时,眼睛里渗出了泪水,不时地涌出眼眶……老师看见了,连忙走过来安慰我、鼓励我。最后,在老师的耐心指导下,我终于学会了第一支乐曲。

每当过年时,全家人聚在一起,我就会拿出二胡拉上一曲。这时,妈妈的脸上含满了泪花。

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的毕业生了,每天晚上作业很多,根本没有时间拉二胡。但每到双休日,我总要拿起我心爱的二胡拉上几曲。

如今,我已经考七级了,会拉许多乐曲。每当学校里要举办联欢会的时候,我都会拿着心爱的二胡去庆祝节日。我在教室里拉二胡时,同学们都会向我投来羡慕的眼光,我心里比吃了密还甜。

我越来越喜欢拉二胡了,那音乐中能渗透出人的喜怒哀乐,也能让人忘去烦恼。它既灵活了我的手指,也使我的思维更活跃。二胡,你让我进入了音乐的殿堂,我将永远誓你为朋友

篇二_我喜欢作文

经典,是让人去诵读的;经典,是让人们去理解的;经典,是让人们去赞扬的;经典,是让人们去感悟人生的。。。。。。我就十分喜爱经典。下面就让我给大家说说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吧!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水浒传》,作者是中国元末明初的文学家-----施耐庵。《水浒传》创作于元末明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著成的长篇章回小说,是中国古典小说“四大名著》之一。这本书以细腻的笔调刻画出梁山泊好汉的起义故事,展现了北宋时期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恢弘磅礴的历史环境下,又渗透着浓郁的风俗和人文气息,是中国文化史上的经典巨作。《水浒传》中刻画了许多有血有肉的英雄人物,如:梁山泊一百单八将中的头领“及时雨”宋江;在景阳冈上借酒兴赤手空拳打死猛虎的武二郎-----武松;行侠仗义,救朋友于水深火热之中却屡次被陷害的豹子头-----林冲。。。。。。

文中的许多人物都令我喜欢,但“及时雨”宋江却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的特点是仗义疏财,讲究孝道,扶危济贫。宋江又名宋公明,是北宋末年山东水泊梁山农民起义的领袖,也是整部小说中最丰满、最立体、最复杂、最有艺术魅力的一个人,所以我喜欢他。渐渐地,《水浒传》也成了我最喜欢读的经典之一。

一部小说就能引起人们的无限遐想,就能引起人们对经典的怀念。那么,生活中有那么多的经典作品,又该引起我们对人生怎样的遐想呢?

篇三_我喜欢作文

一句闪光的名言会影响你的一生,它富有哲理,耐人寻味。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是:“人生在世,如果失去信用,如同行尸走肉。”这句极普通的话时时告诫我为人要诚实守信。

星期六,我刚洗完菜,就端起盆顺手把水往外一泼。突然,只听见楼下“呦”的一声,我探头一看,那水不偏不倚全泼在楼下那位叔叔的头上。我傻了眼,脸吓得通红。我忐忑不安:怎么办呢,去认错吧,又怕那叔叔把我臭骂一顿;不认错吧,自己的良心又过意不去。这时,我仿佛听到了一个强劲的声音:“人生在世,如果失去信用,如同行尸走肉。”对,人生在世,就要诚实守信,别想那么多,诚实是无价之宝,是什么也换不了的,拥有诚实的人,才会赢得别人的信任。

第二天,我来到了叔叔家,我声音颤抖地喊了声:“叔叔……”叔叔打量了我一下,问道:“你就是那个泼水的小孩吧?”原来他什么都知道了,我顿时手足无措,脸胀得通红,我结结巴巴地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能原谅……我吗?”叔叔笑着拍拍我的肩膀说:“小朋友,你能勇于承认错误,就是好样的。”叔叔说话时是那么慈祥,一点也没有批评的意思,我惭愧地低下头笑了。

我永远忘不了那句名言,忘不了诚实给我带来的喜悦,诚实将是照亮我人生的一盏明灯。

篇四_我喜欢作文

我想,人人都喝过饮料,只是喜好不同而已。花生牛奶是我最爱喝的饮料之一。一年一度的春节又到了。晚上,一位亲戚送来了一箱花生牛奶,把我乐得一蹦三尺高。我迫不及待地叫哥哥打开箱子。哥哥严肃地说:“不行!要吃晚饭了,明天再喝!”“不行,必须得把纸箱打开!”我毫不示弱地说。看我纠缠不休,哥哥只好答应了我。

一打开,哥哥就把第一瓶给了我,因为哥哥知道我最爱喝花生牛奶。“谢谢”刚说完,我已经把盖子拧开了,哥哥说:“你动作真够快的!小馋猫!”一口喝进去,我顿时觉得全身真是太舒服了!我曾经做过探究,知道这种饮料的全名叫花生牛奶复合蛋白饮料,它是由水、白砂糖、脱脂乳粉、花生和一些食品添加剂精制而成,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碳酸化合物和能量等,是解渴、滋补的佳品。

我又去查阅了相关资料,知道了花生牛奶是怎样诞生的:精选优质花生,经过慢火烘焙与精心研磨,再与香浓的优质脱脂乳粉完美融合,并采用先进的无菌冷灌装技术,将花生和牛奶营养充分保留,更带来醇香幼滑的好口感。真材实料,喝上一口,真过瘾!的确,牛奶好喝,融入了科学的牛奶更好喝。

篇五_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火烧云,因为火烧云很美!

下午六点钟左右,火烧云来了。9月下旬的火烧云霞光把小朋友们变成了“金娃娃”,把一栋栋楼房变成了“黄金屋”,把大白狗变成了“大红狗”……

火烧云变化极多,一会儿红彤彤的,一会儿金灿灿的网 ,一会儿半紫半黄,一会儿半灰半白……

一会儿天空中出现了一只老鼠,它看上去贼头贼脑,像是在觅食。没过多长时间,这老鼠“神秘失踪”变成了一只乌龟。这只乌龟在路上艰难地爬着。后面好像跟着几只小乌龟,和它一同爬向远方。爬着爬着乌龟不见了。

接着又来了一条可爱的小猫,它正在睡觉。不好!一只老虎威风凛凛地走来,好像要抓住小猫。眼看老虎越走越近,它们竟然神秘地“合为一体”了变成了汹涌澎湃的云海!一只笨拙的海象似乎爬到这海里去……

忽然,天空中又出现了一条大狗,它好像正在追逐一只又胖又白的大老鼠。过了大约一分钟,大狗把老鼠捉到了,老鼠乖乖地做了大狗的美餐。

然后,天空中出现了一匹骏马,马头向南马尾向北。这匹马仿佛在草原上飞奔。没过多久,这匹马变得模糊了。

火烧云,你真美!我很喜欢你,你知道吗?

篇六_我喜欢作文

“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有过错,但是只要能改过,还来得及!这句名言成了我的座右铭,时时刻刻地提醒着我。

记得有一天中午,天气十分闷热大地好象被十个太阳烤着。于是,我搬了一台大型电风扇和一台微风扇,然后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电视。因为电视节目太精彩了,于是,我站起来大声喝彩,一不小心把小型电风扇绊倒了,后壳掉了,旁边还裂了。我慌慌张张的,连怕把外壳用502粘起来,放回原地。我心想:“妈妈知道了,一定先给我尝一碗香喷喷的“竹笋炒肉丝”的,说不顶还要我拖地板一个月,扣我的下个月的零花钱拿去修理电风扇。”我想不到办法,呆呆地坐在椅子上。过了一会儿,我家的小狗来找我玩,顿时,我的眼前一亮,计上心来想:“妈妈回来了,一定会罚我的,但是让小狗帮我抵上这个罪名,我就会安然无恙。”妈妈回来了,我把自己虚构的事情全告诉了妈妈,妈妈一听,连忙拿出扫把打小狗,小狗委屈的叫着,好象在说:“不是我干的,不要打我,不要打我!”我听了,心想:“我的座右铭不是说‘人谁无过,过而能过,善莫大焉’吗?我怎么能口是心非呢?”于是,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一字不漏地讲给妈妈,妈妈说:“一个人犯了错误,就要及时改正,这次我就不罚你了!‘我开心地笑了。

于是,我又把这句话工工整整的炒了一遍,然后把它放在我的桌子上,它时时刻刻地提醒我:做错事要及时改正!

篇七_我喜欢作文

《鲁宾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笛福,主人公是鲁滨逊,讲述一位遇险的航海商人独自一人飘流到一座荒岛。他克服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靠顽强的意志和自己掌握的科学知识,在岛上生活了28年,终于遇救返回故乡。

今年寒假,我就看了这本书,可让我感动了,我佩服他的生存能力。当他遇到吃的问题时他是这样解决的:他会到森林里去寻找可以吃的水果;有时也会用陷阱捕捉一些羊来喂,喝羊的奶。像这样过了一些时间,他才发现这些东西越来越少,才想起自己还有几袋米,于是就犁了几块田,把种子撒下去。这样他每年就都有收获了,就不缺吃的了。

当他遇到住的问题时他是这样解决的:当他飘到那座岛上时,他就睡在树上,到了第二天,他就准备建一座房子,到了最后,他就有了一座坚固的房子,而且外面还有一层坚固的挡板,防御野兽、野人的攻击。当他遇到穿的问题时他是这样解决的:刚开始他只有两件衣服,每当冬天他就会被挨冻,而他想起羊毛可以剪下来做衣服,他才恍然大悟,从此,他冬天就没被挨冻。鲁宾逊还遇到了很多很多的小麻烦,比如说:当他没有弹药的时候,他就用陷阱来捕捉猎物;当他……我在鲁宾逊身上学到了开拓精神,勇于面对困难、敢于挑战困难的精神。

如果我把这种精神用在学习和以后的生活上,我会获得很大的收获的!这,就是我喜欢《鲁宾逊漂流记》的原因!

篇八_我喜欢作文

我收到过许多礼物,我最舍不得、最珍惜的就是以前同学送我的一只蓝色的笔。

那时,我看见她有这样的一支笔,就想用用,于是我们就交换来使用各自的笔。用好之后,我觉得这笔特别好用,我对她说:“这笔真好用,在哪里买的?”她回答:“学校旁边的文具店,明天我送你一支。”“真的吗?那太好了!”第二天,她果然送我了。这就是这支笔的来由。

这支笔是圆珠笔,全身上下都是蓝色的:蓝色的笔盖、蓝色的笔杆、蓝色的笔芯。这支笔的笔盖已经很破了,但是我对这支笔很珍惜。

这支笔在我的操控下,描绘了许多美丽的图案,写出了许多漂亮的汉字。它还能帮我练习握笔姿势呢!有一次,我在家里做作业。妈妈过来检查,看见我的握笔姿势是错误的,说:“以后绝对不能这样握笔,应该这样握才对。”妈妈边说边用那支笔做示范。我听了妈妈的话后,就用那只笔练起来。几天过去了,妈妈开始表扬我的姿势很正确。在作业本上也经常出现了优+5(+5是写字写得好的),老师也表扬我:“发现错误就及时改正,真是个好孩子!”我高兴极了!看吧,这支笔帮了我的大忙!

我喜欢这支笔,我一定要好好珍惜它!

一一课专稿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不够精彩?
上一篇 : 网络与我
下一篇 : 毕业800字作文
一一课(yiyike.com)汇总了汉语字典,新华字典,成语字典,组词,词语,在线查字典,中文字典,英汉字典,在线字典,康熙字典等等,是学生查询学习资料的好帮手,是老师教学的好助手。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邮箱:  联系方式:

Copyright©2009-2021 一一课 yiyike.com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21003759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