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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8 00:43:14

我喜欢作文

(一).我喜欢作文

“喜欢”?“喜欢”的定义?“喜欢”,只要感谢,只要难忘,就是“喜欢”!她是在我脑海深处的,所以我喜欢这个人,不,是一颗金子般的心!如果不是因为天就像三岁的娃娃,说变就变,我也不会感谢她,她也更不会在我脑海中,让我难忘。

一开始,天并没有下雨,我们也并没有带伞,可是,下午第二节课开始就下了雨。。刺耳的铃声响了。放学了,雨越下越大。天啊,怎么回家嘛。我在校门口等啊等,等着雨渐渐小起来,等着妈妈来送伞,等着奇迹发生。很晚了,正巧又有好多作业,怎么办?冲?会淋湿感冒的。等?那作业怎么办?哎!我渐渐丧气了。咦?那不是经常与我碰面的大姐姐吗?它来我这干嘛?等雨吗?她手中拿着伞呀。“小妹妹,伞,没有吗?”大姐姐那清脆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恩”我点了点头。“那,给你。”大姐姐甜恬迷人的微笑,豁达开朗的声音,外柔内刚的性格,给人一种和蔼可亲、刚正不阿的感觉。我疑惑的接过伞,大姐姐拿起手上的一本书放在头上,向她家的位置跑去。我愣了愣,好半天才反应过来。然后大叫:“大姐姐,等一下!等一下啊!!!”一个漂亮的90度弧转,然后微笑着,冲着我点点头,我抓着伞,飞奔过去。然后,她又微笑,从微笑中,透露出她说没关系。我很感动,她特意为我送伞,自己却拿着一本书挡在头上,任风吹,任雨打。我把伞往她那里挪了挪,对她说:“大姐姐,你真好,诶?对了,你为什么要帮我?”“恩——”她耸了耸肩膀。好久都没有回答。只是笑了笑,说“助人为乐啊”“大姐姐谢谢你啊,你帮我太多次了,可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嘟起了嘴。扑哧一声,“我叫”大姐姐点了点校徽上面写着:少先队员先锋队,以助人为乐而乐。我也笑了。说完,她又朝我点点头,转身走了。

我记住了她的音容笑貌:一双可爱、灵气、炯炯有神的眼睛,高巧的鼻子,一张小乔的樱桃小嘴,嘴角永远挂着温婉可人的微笑。雨还在下,可我却没有一丝凉意,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大姐姐的背影渐渐高大起来…………

(二).我喜欢作文

在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老师在我的作文本上写评语时,用了这样两句格言:“长磨的刀子一定快”、“不经长途不知马骏”。以前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格言,从那以后我认识了格言,并且把老师写给我的这两句格言当成了座右铭,它时刻激励和提醒着我要勤奋刻苦地学习。

也许你会感到奇怪,老师为什么会在我的作文本上写上这两句格言呢?那是因为我写了一篇文章,真实地反映了我当时的懊悔心情。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的考试成绩非常好,得了第一名,我非常骄傲,觉得自己不用刻苦学习也能比别的同学成绩好,何况我当时在班里是多才多艺,拿了很多奖,有多少同学都在羡慕我。结果我骄傲得翘起了尾巴,一个寒假都没有学习,就连长笛也没有好好地练习。其实,在放寒假前我的长笛老师就给我报了一个全国范围的音乐考级大赛,还反复叮嘱我:“假期要好好练习比赛曲。”可我把一个寒假的大好时光给浪费了。开学了,当我第一次上长笛课时,老师让我把比赛曲吹一遍。可想而知,我吹得糟透了,老师非常失望,说我比以前吹的差远了,要不然比赛就不要参加了。这件事对我的触动很大,我是多么想参加比赛呀!可是时间紧迫,老师怕我在几个星期内练不好比赛曲。我当时跟老师说:不要取消我的比赛,我要在半个月里把丢掉的补回来。我把这件事写到作文本上,老师看了感触很深,她大笔一挥就给我写了以上的格言。这两句格言使我猛然醒悟,原来学习是没有止境的,必须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积累,才能成为一匹有真才实学的“骏马”。从那以后我慢慢地改掉了骄傲和马虎的毛病。

在比赛前,我每天坚持练两个小时长笛,早上练,晚上练。我知道我每天的练习就是磨刀,我必须露出我的锋芒,才能在比赛中夺魁。结果,“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获得了全国考级大赛北京赛区的一等奖,取得了全国总决赛的资格,并且在总决赛中拿了长笛六级组的三等奖。要知道这次比赛是不分年龄段的,和我这个小学三年级学生一起比赛的还有初中、高中的同学。这次评奖也很严格,长笛六级组只有三个人获奖,一等奖空缺,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两名。我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就是因为在我需要鼓励的时候,老师及时地给我写下了这两句格言,我非常感谢我的老师。

在接下来的生活和学习中,“长磨的刀子一定快”“不经长途不知马骏”,这两句格言时时刻刻在提醒我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我由衷地喜欢上了这两句格言,同时我也将它送给大家。加油吧!让自己也成为一把快刀,成为一匹吃苦耐劳的千里马吧!

(三).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家的表弟,他是我小姨的儿子,它的名字叫程大伟,因为他有趣、可爱,天真无邪。

他有一个圆圆的脑袋,乌黑的头发,胖乎乎的脸蛋,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看到一样东西总比别人先看见。高鼻梁,下面有一张小嘴巴,唇线分明,红润。一口洁白的牙齿。还有一对敏锐的小耳朵。他今年才五岁。

只要表弟一来到我家,我就高兴,而他一见到我就笑,而且非常可爱。

表弟生气的时候特别有趣。有一次,他要玩电脑,小姨不同意,表弟立刻双腿往下一跪,把我吓了一大跳,我连忙说:“你刚才还是好好的,怎么一瞬间就变成这个样子”。只见表弟脸通红,把头低着,什么话也不说,翘着小嘴,愁眉苦脸似的,似乎在低头“认罪”。接著,晶莹的泪珠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啊,哭声渐渐的大了起来,真有节奏感,真像在演奏呢。家里人闻声跑来,这时表弟俨然是一个泪人了。小姨问:“怎么了”?表弟说:“我想玩电脑”,小姨立刻就明白了,“唉,拿你没办法,你就玩一会儿吧”。这个时候表弟立刻破涕为笑了。

我家的表弟笑也特别有意思。记得我给他讲一个笑话,把他逗得前仰后合,胖乎乎的脸都给笑红了,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不好,口水直下三千尺。

我家的表弟就是这样可爱!

(四).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三条名言:“是金子总会发光”;“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你对它哭,它就对你哭”。

“是金子总会发光”,这句话是王老师“赐”给我的,四年级时的一天,我的日记受到了表扬,老师对我说了这句话。几年来,我没有一天曾忘记过这句话。是金子总会发光,是啊,只要你自认为是块“金子”,是个人才,你就要坚持不懈地努力,总会有一天,人们会发现你这块“金子”,你成功与否,就在你是否认为自己是“金子”和孜孜不倦的努力。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这是我在一本书上看到的。某些伟人在成功前,忍受着无知的人们的耻笑和侮辱,他们从不把这当会事儿,结果成功了。在学习的道路上,会有一写困难,也许你遇到了挫折,会有人讥讽你,我会把它化为学习的动力。在“查字典”网站上,不也曾经有一个“神秘人”说“查字典”作文的网站页面不好看。当时我看到就很生气,可王老师只是轻描淡写的不当一会事,还问那个“神秘人”,到底哪里不好,我很佩服王老师,大概大人就是这样吧。

“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你对它哭,它就对你哭”,这也是我偶然在一本书上看到的。曾经看过一个笑话:流氓兔是一个乐观的孩子,而苯苯猪是一个悲观的孩子。老师运了一车马粪给流氓兔,而流氓兔却兴趣盎然的用棍子捣来捣去,看看有没有小马驹;老师给苯苯猪运了很多新玩具,它却愁眉苦脸地不玩,老师问它为什么,它说怕把玩具玩坏了。看完了,我笑了一阵,接下来就是思考。流氓兔得到的坏东西,它乐观的去面对,一点也不感到难过;而苯苯猪得到的好东西,它却悲观的面对,一点儿也不感到开心。生活真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你对它哭,它就对你哭。

这就是我喜欢的名言,也可以说是座右铭吧,今天在此款款而谈了一番,不知电脑前的你是否肯把你喜欢的名言拿出来讨论一番呢?

(五).我喜欢作文

吹着舒爽清凉的风儿,听着那婉转动听的乐曲,我情不自禁地缓缓地闭上双眼,静静聆听着…… “雪绒花,雪绒花,清晨迎着我开放。小而白,洁而亮,向我快乐地摇晃。” 这首歌来之是偶然的。

一次,我在观看美国影片《音乐之声》时,片中有一段小插曲,它有一个悦耳的名字——《雪绒花》,在影片中数次出现,悠扬动听的歌声深深地吸引着我,令人回味无穷,一下子我就喜欢上了它,在我心中红火了起来。我感到非常开心,也很兴奋,便专心致志地学会了它,读着那感人肺腑的歌词,我不由地被它打动着,慢慢地陶醉着…… “白雪般的花儿,愿你芬芳,永远开花生长。雪绒花,雪绒花,永远祝福我家乡!” 这是一首充满勃勃生机又蕴含着深刻意义的歌曲。

每当我听见了这首歌,就像磁石一般被吸引着,陶醉着,恍如穿上了童话故事里的红舞鞋,按照那悠扬的旋律跳起了优美的舞蹈;当我感到无精打采的时候,一听到这首歌,疲劳的感觉便一扫而光,精神顿时振奋了许多。我经常不解地想:这首歌难道是上天赐给我的吗? 电影《音乐之声》讲述的是在二战时期,德国入侵奥地利,坚强的奥地利人民同敌人顽强地斗争的故事。奥地利人民唱起《雪绒花》表达着自己对祖国的热爱之情,也表示了自己对敌人的蔑视,不屈不挠的精神。

当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时,想起了小时候的自己:那时我总说自己的祖国太弱小,不够强大,让入侵者抢走了我们许多珍贵的宝贝,屠杀了我们许多的同胞,抢走了我们大块的领土……这真是天大的耻辱。后来的我长大了,渐渐地懂事了,了解了祖国的历史变迁,目睹了祖国发生的日新月异的变化,神州七号上天、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5·12大地震全国人民齐心协力,共渡难关……知道了祖国是东方的巨龙,也知道了祖国在世界上的重要地位,不禁感慨万千:我们的祖国是强大而不可战胜的,我为自己是一个中国人而感到骄傲自豪。

我想:《雪绒花》这首歌最适合给那些不爱祖国而且无知的人听,说不定,他们还会“弃暗投明”呢!这首歌不仅好听,而且也蕴含着深刻的道理:爱家乡,爱祖国,这应该是做人的最基本的原则。

自从我学会了这首歌之后,常常不禁意地哼唱起来。傍晚,微风阵阵,凉风习习,我一边陪同妈妈散步,一边小声欢快地哼着《雪绒花》的曲调,有时,我会合上双眼,一时唱歌,一时倾听着阵阵悦耳的蛙鸣声,这是多么地惬意啊!我觉得自己已经是一朵美丽的雪绒花,伴随着微风摇摆着,不时回望着远方主人的家…… 别人曾经问我,你最喜爱的歌曲是什么?毫无疑问,我最喜爱的歌曲是《雪绒花》,我喜欢《雪绒花》,更喜欢它发人深思的意义所在。

《雪绒花》,倾听我内心的成长。

(六).我喜欢作文

是柯南·道尔创作了侦探小说的里程碑,它并不是最早的侦探小说,可却是最著名的侦探小说,是侦探小说中的“《圣经》”。

而《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福尔摩斯也是大名鼎鼎。即使没有读过侦探小说的人,也不会不知道他那如雷贯耳的大名。从他那句让人倒背如流的开场白:“您好,看得出您从阿富汗来。”到“最后的致意”,没有人不被他征服。

他让人觉得真的有一个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人生活在伦敦,因为他而使那里的空气变得清新。也许是作者介绍了他的外貌(不过那个侦探的外貌我们不知道呢?),也许是有他的住址贝克街221B,那还是我向往的地方(至今我们还十分感谢作者那么做)也许是Dr。华生以日记的形式记录了他的好朋友的传奇经历,让人觉得,这一切都是真的。

你可以不读侦探小说,可你读了侦探小说却不知道《福尔摩斯探案集》那可就太奇怪了。那时候27岁年轻的柯南道尔与他的侦探即使在自信,也不会想到他笔下的人物正在超越者杜宾,成为"神探"的代名词。并且柯南·道尔创造了侦探小说四五十多个原型。如何让凶器消失,凶手变成受害人等。他还贡献了华生,在伟人身边放歌助手这种方法足足用到现在。说到这位大侦探,就不得不说到他的扮演者Jeremy· Brett。他是一名演员,扮演过众多角色,但以扮演福尔摩斯最为出名。

在这个世界上,扮演福尔摩斯的人并不少,可最为经典的就要数J·B扮演的了。他精湛的演技让人着迷。他仿佛一个真正的福尔摩斯,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语言,每一个神态,都是恰到好处。感谢他,让这个角色这般真实。他穿上了绅士服,加上他英俊潇洒的外貌,聪明,善良,勇敢,无畏,大方,对女士有礼貌,这是一个标准的绅士。我不知道是因为喜欢上了福尔摩斯才喜欢上了J·B,还是因为他更喜欢福尔摩斯。他演的是那么的出色:与华生的争吵,被房东太太赶出来被华生嘲笑却又不甘示弱的心情,不怕贵族。一切都演的出神入化。是没有人可以与他相比。世界上有三个人因夏洛克福尔摩斯而出名。一个是他的作者柯南道尔,另一个是为《福尔摩斯探案集》画插画的著名画家S·P。剩下的,就是福尔摩斯的扮演者J·B。

众多扮演者中,他的版本最受欢迎。虽然61篇小说中他只出演了40多篇,这是个遗憾,但篇篇有精彩。在电影中,JB塑造了一个伟人。在电影中,导演换了两名,华生也换了两名,但唯有福尔摩斯没换。他永远在人们心中。我相信,在以前的伦敦,在人们心里,一定有一位叫福尔摩斯的人和他的助手华生在一起,为社会做着贡献。

(七).我喜欢作文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而每一件东西都赋有着自己的色彩。不管是鲜活的,明快的,还是深沉的,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含意。正是这些五彩缤纷的色彩,才将世界点缀得如此美丽。

生命之绿绿是大地母亲最活泼的孩子;绿是春天最忠诚的使者;绿是生命最朴素的外衣。当小草从土地里悄悄探出了头,她就披上了这件绿衣。这娇嫩,鲜活之绿代表着一个幼小的生命已经开始,她将带着生命之绿一直活着,直到绿已暗然褪色甚至消失。绿,几乎是无处不在的。马路边,田地里,阳台上,无一没有她的影子。而生命之绿又是那么重要:华美,但没有绿的衬托还能展现它的美吗?试想一下,那一朵花没有绿叶的衬托,那一朵花不是由绿芽长成。绿虽然普通,但却有着很不普通的意义与价值。她的普通已使人们不再重视它,但倘若有一天绿消失了,那么世界还会那么美丽吗?大自然还会充满生机吗?我爱绿,爱它的默默付出,不求回报的精神;爱它普通而又意义不凡的色彩;爱它的自然清新与超然脱俗。梦幻之蓝蓝是天空和大海美丽的外衣。而它们又是那么的辽阔无垠,一望无际。

我喜看海和望天,因为每当看到蓝色心情就会豁然开朗。蓝,它清爽明快的线条显得那么的恬静于清灵,总能带给我舒服轻松之感。它静静地仰卧在天空上,而又活泼的撒落在海水里。多少遐想随蓝而起,多少的欢声笑语荡漾在蓝色的海水边……俗语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要想做到也的确不容易,有像大海于天空般宽广的胸怀是很难得的。我想也只有蓝能体现出这种精神。每当置身于大海于天空中,就能感受到蓝带来的喜悦,蓝带来的欢欣与蓝代表的心胸宽广的精神。它使我抛开烦恼,它帮我抚平了心中的寂寞与忧伤。固然世界何其大,色彩何其多,但只要你留心观察,仔细体会,你就会发现美丽的色彩又岂止是一二种。而每种色彩所代表的含义也是何其丰富。明白了,理解了你又岂只是与色彩一起生活!

(八).我喜欢作文

说我最喜欢的人嘛~!那就只有她了(你们不要胡思乱想她是女的我也是女的,也不是同性恋).你们听我慢慢道来.

她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她要么是遇到什么困难只要天一黑睡一觉就什么都忘了!

她有缺点也有优点先说她的优点吧~!她大大的眼睛;黑黑的眉毛(纯天然的,不是化装化的);她很善解人意;不小气;不象我们班的小气鬼什么都不给;她很专心;象看书,你用针扎她,她动都不动;好了剩下的我就想不起来了.

那么我来说她的缺点:她很懒每天12点起来;还有啊,她爱晚上看书这不望远镜都架在她的鼻梁上;这不能怪她,因为那书太吸引人了;她看电视的时候每次都坐在电视跟前这不望远镜的度数有高了.

她很爱唱歌可是老师没有发现她这个人才要不她早就是小有明气的歌手了.她很胖才小学五年级都40公斤了,不过她个子高现不出来.在班里谁都怕她要是她一坐在你身上你不残废也就是瘫痪了;她天天在电脑跟前敲敲键盘;打打字;写写作文;听听音乐;看看网站;闲的没事就看看书.

她做饭一般般,要是你吃了她做的饭(要是她的拿手好菜你非吃上一个饱才行要不然你就太对不起你的胃了)要不不是她的拿手好菜而是她从没做过似的菜你吃上一口非吐了不可,如果你这样作她会伤心的你就必须的吃下去.

你想知道她是谁吗?那就看下去:她就是!!!!!!!!!!!!!!!!!!!!!!!!!!!!宇宙,银河系,地球,

(九).我喜欢作文

那时候,电视机还没有像九年义务教育那样,在我们家乡普及,,集体电影特有魅力,很受欢迎。。

在乡村的集体电影场地里,没有座椅,更没有什么空调,四面八方来的人,在屏幕前布成整齐又很密集的人墙。

有人说,这集体电影,来看就是图个热闹,好个希奇。就是,来这里热闹热闹,也不需要什么资格,不管小学生还是大学生,也不论近邻还是远户,只要愿意走路,不怕天黑,放学后,上坡回来,有的还扎着红领巾,有的还带着一腿的泥,都来看电影。

电影按照生产队的编次逐个放,天一黑就放,只有雨天不放。来看电影的都是相邻的几个生产队的人,很多是熟人,有这么多的熟人见熟人,当然就很热闹了。老头子拖着叶子烟杆,和老哥们闲说;小孩子在地坝、田间、山坡上疯;女人则拿着袜底,相互间交流。乡村的人虽然都很忙,但看电影的机会是不会放弃的,他们早早的料理好家常事,有的还拖着自家的小凳子,从四面八方往放电影的地方赶,往往只留下一两个人守小院子。

在放电影的那天的黄昏,是我们小孩子最快活、最激动的时候,从下午第一节课就坐不住了,眼巴巴的望放学。放了学,离看电影就近了,满脑子想的是电影。孩子们有的狂奔,有的则慢悠悠的,狂奔的准是离放映场地近的,他们早点回家,帮人占位置呢!慢悠悠的就可能是离场地稍微远一点的人家的,他们在路上希望碰见本队的人,好放完电影借着他们的亮火回去。

那时,在孩子们中间有个现象,往往放映场地附近的孩子,电影过后的那天,上学迟到,或者是昨天的家庭作业不能完成,但是精神还好,因为很活跃,很兴奋,只是上课逊色一点。

如今,集体电影已经取消了,人们都在自己家里看电影,画面清晰,音响效果也好,想看什么的也方便,又不用走路。但我很少看电影了,一两个人关在家里看电影,没一点乐趣。

(十).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雷声 重庆市彭水县 汉葭镇第一小学三年级二班 刘梦寒 我喜欢雷声,不过这不是天上的雷声,是我妈妈的雷声。以前,我对这个雷声很讨厌。每天早晨,我还在梦乡里,一声炸雷就把我惊醒了:“快起来。”洗脸的时候,“又叫一声:“耳朵后面!脖子!”中午吃完饭,我刚出去玩一会,雷声又追了过来:“别玩了,看书去!”到了晚上,我刚把椅子搬到电视机前边,耳边又一个雷声:“别看了,一会儿洗脸睡觉!星期天再看!”那时候我一听到这个雷声就讨厌。 可后来我对雷声有了新的认识。

记得那是上二年级的时候,我家的邻居李奶奶养了一缸金鱼,那些金鱼真可爱,有红的、白的、黑的、花的……一条条鱼就象舞台上的演员,穿着鲜艳的裙子,在舞台上舞来舞去。我每天都去看,总是看不够。我想,要是我有条金鱼多好啊!有一次,我刚写完作业,又去看金鱼。看着看着,趁李奶奶没注意,顺手捞了一条。我怕别人看见,就急急忙忙地把鱼装进了裤兜里。

小鱼在裤兜里乱蹦,可我的心比金鱼跳得还厉害:把鱼拿回家,妈妈爸爸看见了怎么办?要是再送回去,李奶奶看见了会怎么说?想了想,还是把它扔在后院的臭沟里吧。刚走到拐弯处,就遇上了妈妈买菜回来,正好看我就叫我帮抬东西。妈妈走过来看见我捂着裤兜,兜都湿了还一动一动的,立刻奇怪的瞪起眼睛。我还没说话,妈妈就伸手掏我的兜,那条金鱼不知怎么一下子就跳了出来,妈妈问我:“怎么会跑到你的兜里去了?”我说:“不知道。”妈妈的脸忽地布满了乌云:“撒谎!”我小声说:“是从邻居李奶奶家里拿的。”

突然,我听到了从来没有这么响的雷声:“不经人家允许拿人家东西,就是偷!”我成了小偷?要被警察叔叔抓进派出所?……我吓哭了。这时,雷声小了些:“人家的东西再好也不能拿。走,我跟你一起去李奶奶家,只要承认错误,从此改正,就是好孩子。”。妈妈领着我的手,我另一只手插着那条粘满泥土的小金鱼。一步一步向李奶奶家走去。妈妈说得真对,我认错,李奶奶不但没骂我,还把那条小金鱼送给了我。

那一次,妈妈的雷声教育了我。我对妈妈雷声有了新的认识。 现在你明白了吧?我喜欢的不是大自然的雷声而是我妈妈的雷声,也许别人会说:“你妈妈太厉害了!”不,这正是雷声,千万次地督促我,使我健康成长。

(十一).我喜欢作文

跟我玩得最好的一个小伙伴是谁呢?不用多想,他就是邓炜炫。邓炜炫有一双小小的眼睛,一张小小的嘴巴。每当他看书时,他那双小睛会目不转眼地盯着书本,嘴唇也不由自主地蠕动,显得格外认真。

每当下课时,他就会拿出一本书来,再捂上耳朵,便沉浸于书本世界中,看得如痴如醉,不能自拔。有一次,我去问他问题,他竟然没听到。直到我用手拍他的肩膀,他才回过神来。他双眼不离书本,看都没看我一眼,说,你为什么在我看书的时候来打扰我呢?要是你不会的话,你可以找其他人啊。我一愣,心想:他平时可不是这么小气的一个人啊,可能是那本书太好看了,又或者是他刚好看到最精彩的部分——所以,所以,他才这样对我说的,我表示理解。

记得还有一次,是暑假的一天,我去他家找他打球。我说,我们去打球吧。他说,好啊,好啊,你先去,我洗把脸就来。我以为他很快就会来,没想到几个小时过去,还不见他的人影,气得我快要吐血,我想:这个小虫肯定又去啃书本去啦!第二天,我去找他算账。见到他,我生气地说,你昨天去哪啦?他一脸无辜地说,忘了。忘了就忘了,他绝不再提打球的事情,反而向我介绍起他正在看的那本动物小说,口若悬河,眉飞色舞。不知不觉间,我被他绕了进去,那天,我也没提一句打球的事恶性肿瘤,和他呆在家里,看了整整一个下午的书。

经过我的介绍,你一定也想和我的小伙伴——邓炜炫做朋友吧,要是想的话,赶紧联系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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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我喜欢作文

孔子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对中国文化有着深远影响。

孔子的父亲叫叔梁纥是当时有名的武士建立过两次战功。成为了大夫。与妻子生下了孔子。取名丘。字仲尼。他三岁时父亲就死了。母亲与他相依为命。在母亲与先生的教导下。孔子决定去做一位人人尊敬的君子。于是他朝着他的目标努力着。

孔子17岁时母亲离他而去。并且他也一事无成。生活的艰难没有使他屈服。

二十多岁时。他做过小吏。放羊。驾过车。在他的不断努力下。三十多岁时他开始广收门徒。有些人没有钱。上不起学。孔子教他们不但不要钱。而且还根据他们不同的性格特点因材施教。不久便在当地小有名气。门徒们也都拥有高尚的品格。各个能文善武。

五十一岁时他做了鲁国的中都宰。他任职不过一年的时间。四周的地方都来效仿。因为他政绩出色且门人众多声望又高。所以很快就又做了鲁国的小司空。又过了不久他做了大司寇。这是管理刑罚的大官。后来齐景公与鲁定公在夹谷相会。让孔子去做鲁国司仪。其实齐国强大。鲁国弱小。齐想借此机会像鲁示威。让他们臣服。当齐国以奏四方之音为由。想劫持鲁军时孔子登上临时筑成的盟坛土阶责备齐景公但没明说齐景公明白了他什么意思。便以和平制定盟约齐国在其中加了一条让鲁国在齐国出征时要出三百乘兵车相从。否则便是坏盟。其实这无非就是让鲁国臣服于齐国。孔子便在这时让齐国归还侵占鲁国的土地。事后鲁君更加器重他了。后来鲁国统治越来越坏。孔子便在55岁时离开了。

后来孔子周游列国。在卫国五年他受到卫灵公的礼遇但不重用他。只是养起来。卫灵公死后卫国内乱。他就离开卫国离开后经过了曹国曹国不接待他。经过宋国宋国大夫甚至要杀了他。到了郑国后与弟子们失散。郑国也不接待。孔子在陈国住了三年。后来吴国入侵。孔子与弟子逃走了。因为他的弟子大多在卫国做官他又返回卫国。卫国还是不接待他。他就返回了鲁国。他已经68岁了。专心写作写成了《春秋》一书。五年后他死在家里。

孔子一生弟子三千。桃李满天下。创立儒学。扬名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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