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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8 02:01:35

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作文篇一

我最喜爱的一首诗是【锄禾】,这首诗启发了我千万不能浪费粮食,因为每一粒米都是农民伯伯用很多心思栽种和培育,所以我们千万不要随便浪费粮食。

这首诗是: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意思说,在烈日当空的正午,农民们还在田地上辛勤地劳动着,一滴滴汗水留在这块土地上。但谁又会知道你这盘子里的每一粒米,却是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的劳动换来的啊!

在我读小学一、二年级时,我是爸爸妈妈的“心肝宝贝”,我要什么,想吃什么,爸爸妈妈总会尽力的满足我的要求。吃饭的时候,我总是吃到一半时就倒了。有一次,我们一起出去吃饭,我央求妈妈帮我点两个儿童套餐,一个套餐有一大碗饭、两个鸡腿、一盘青菜、两杯牛奶。当我吃到第一个的时候就不想吃了,还剩一个鸡腿和半碗饭,白白浪费了那么多食物,用完餐后,我们正准备回家,一出饭店的门,忽然,我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女妇人拿着一个别人吃过的饭盒冲去一条巷子,里面有一个小女孩,那位女妇人马上去喂那个小女孩吃饭,自己一口也没吃,此刻,我感觉十分惭愧,才知道,浪费食物是可耻的行为。

这首诗启发了我千万不要浪费食物,因为每一粒米都是农民伯伯的心血。从此,我早也不浪费食物了。

我喜欢作文篇二

我家的书不计其数,《红岩》这本书是我的最爱。而《红岩》一书中,我摘抄下来的句子、诗歌很多,但让我最喜欢的要数《囚歌》这首诗了。

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

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

一个声音高叫着:

爬出来吧,给你自由!

我渴望自由,

但我深深地知道

人的身躯怎能从狗洞子里爬出!

我希望有一天,地下的烈火,

将我连这活棺材一齐烧掉,

我应该在烈火与热血中得到永生!

这是一首大家耳熟能详的诗,作者是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创始人之一,八一南昌起义的总指挥,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叶挺。

诗的开篇是一组凝练而又生动形象的对偶句,在鲜明的对比中,蕴含着褒贬爱憎之情。同时也为后两节作铺垫。“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自由!”生动而深刻地表明反动派所给“自由”的本质,便是人格的沦丧和气节的毁灭!

诗的第二节语言铿锵,掷地有声,充分体现了一个革命家“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高贵品格。“自由”,对一个身在牢笼的革命者来说,是多么渴望!但是“自由”不能靠反动派的施舍,也不能向敌人卑躬屈膝来换取;而只能靠斗争,只能在彻底推翻旧世界之后,才能真正获得!所以,在无比黑暗的牢狱中,诗人仍然高唱自己的希望之歌:“我希望有一天,地下的烈火冲腾,将我连这活棺材一齐烧掉,我应该在烈火与热血中得到永生!”从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博大胸怀、无畏的自我献身精神。

《囚歌》三节,层层深入,抒发了叶挺将军的爱憎分明之情,表现了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坚贞气节和崇高人格,反映了革命者崭新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读到此诗,胸中顿时会有一股热气直往上涌,令人感慨不已。这首诗教育人们懂得人格气节的尊贵,在面对外来任何压力时都不能放弃它,更不能糟蹋它。

我喜欢作文篇三

水果里有苹果、香蕉、西红柿……但我最喜欢的水果是桃子,它长得很好看,吃起来也很甜。下面,就让我为你讲一下吧。

桃子的样子是心形的,它的颜色是白里透红,桃子大得像拳头般,但当它没有成熟时非常小,怎么样?它长得很好看吧!桃子不仅好看,而且吃起来也很好吃,它吃起来很甜,里面都是果肉,一咬下去,就能感到它那汁水从你的嘴里一下子就滑到了你的肚子里。那滋味真甜美!桃子的用处也很多,它能做成果汁,它做成的果汁,喝起来比生吃还甜。它还能做水蜜桃罐头,吃起来让人回味无穷。每次吃完桃子之后,它就会让你回味无穷,吃完了还想吃,可是吃多了,不会有好处,对肠胃不好。

听完了我的介绍之后,你是不是也很想吃桃子了呢?那就买一点吃吧,一定会让你尝到意想不到的味道。

我喜欢作文篇四

我最喜欢的一幅对联是“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头方悔读书迟”。

这是颜真卿的一首绝句“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头方悔读书迟。”中集引出来的一副对联。

这副对联中的“黑发”借代青春年少,“白头”即满头白发,借代老人的垂暮之年。全联大意是“少年不知愁滋味”,年轻的时候往往贪玩,不懂得充分利用时间勤学苦练,多学点知识,而到垂暮之年才来后悔没有及早努力,但已为时太晚。

这副对联的上下联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告诉人们要珍惜青春时光,勤奋学习、努力、上进,否则到老年写首往事时,只有对天长叹!

是的,我从这副对联领悟到:我们年轻人要珍惜时间。因为时间它不会等人,只有你自己去抓住它,把握它,它才会在你的生命中绽放光芒,让你的人生充满希望!这副对联也告诉我们要努力学习,不要到老才后悔。因为我们正值大好青春,是我们努力学习,勤奋学习的最佳事迹。我们要抓住我们的青春,努力去打造属于我们自己的青春,让自己的青春变得有价值、有活力。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珍惜我们的青春。

这幅对联让我明白了:时间是一条河流,他缓缓向东流去,一去不复返!所以用现在开始我就好好好学习。

我喜欢作文篇五

我很喜欢他,喜欢他的笑,喜欢他的天真可爱,喜欢他的歌声,喜欢他表演的角色,喜欢他受伤时露出的倔强表情。喜欢他的理由有很多,他的名字就叫做——炎亚纶。

——题记

很早之前便已知道他,只是在2007年的时候看了有他出演的偶像剧《终极一班》。那时候,对他的角色丁小雨没什么感觉,直到后来才发现,自己开始关注他,收集他的海报,关注他的新闻。甚至开始关注台湾的政治经济。

他在《终极一班》里的角色丁小雨,我很喜欢。看似没有气势的姓名,却隐藏着一个拥有非凡气质的少年。只属于丁小雨的冷漠语气和表情,注定了他的不平凡。

后来,又在《终极一家》里看见了他,他饰演盟主灸舞,与丁小雨性格很相似的他,在偶像剧里,给人的感觉却截然不同,没有了冷漠。他可爱的表情,让我忘不了,灸舞坚强的外表下,却隐藏着巨大的脆弱。他说这一部偶像剧让他成长了很多,看着他向着梦想努力,我很开心。

我也喜欢,他对别人的忍让,练舞时留下的脚伤束缚了他,他虽然伤心,却也勇敢面对。娱乐节目主持人有时会提出过分要求,这些要求会让他的旧伤复发,但他却从不拒绝这些要求,当他脚上的纱布缠上又摘下,摘下又缠上,他却只是说:“我挺过去了!”他真的很坚强。

他左耳上的水钻耳钉,传言是他和他上任女友一起去买的,但他的女友却出车祸去世。他不管出道之前还是出道之后,都不曾摘下这枚耳钉。他对一份感情很专一,一直戴着这枚耳钉,是对女友的一份歉疚,也是对她许下的约定。

我很喜欢他,他的冷漠可爱,注定他在明星路上会取得不凡的成就;对他的喜欢,注定我会叫作布丁,我会一直在他身边陪着他一起成长。他还年轻,还会遇见很多的事,但是,不管遇见什么事,布丁都会和他站在一起,和他一起面对。

我喜欢作文篇六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当然就是我家那只黑猫了,它有自己的名字叫:黑丝丝。这个名字很贴切的形容了它的外表,它全身都是黑毛。在漆黑的晚上,我们都很难发现它,有时候它从黑暗处走出来,还会吓我们一大跳。

黑丝丝刚来我家的时候,正是家里老鼠猖獗的时候,家里好多东西都被老鼠咬坏了,妈妈一气之下,就在亲戚那里抱回来一只猫,那就是黑丝丝了。一到我家,它的表现就十分神勇,接连几天我们都发现它抓了好多的老鼠,一个月之后,家里就再也没有了老鼠的踪迹,它被我们封为“灭鼠功臣”。

没有老鼠的日子里,黑丝丝的最大爱好就是规规矩矩的坐在我的旁边,像是一个刚刚挨完骂的孩子那样老实,全家人都被它严肃的样子给逗笑了,它却不理会我们的嘲笑,继续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它还有一个喜好,就是在我们吃饭的时候,围着桌子走圈圈,见我们不理它,它就会在我们的脚上踩来踩去,直到我们忍不住了,给它扔下一根鱼骨头它才罢休,真是调皮又可爱的家伙。

黑丝丝的到来让我们远离了老鼠的危害,也在空余时间里给我们增添了笑料,叫我真能不喜欢它呢?

我喜欢作文篇七

我看过许多部电影,可是让我印象最深刻、最喜欢的一部电影就是《少年派的奇幻漂流记》。

二年级时,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看的这部电影,主要讲的是:有一个叫“派”的小男孩,小名竟然叫“小便”,因此得到了学校许多人的笑话。派长大了后,就和爸爸妈妈坐船出去远足,他们正在睡觉时,派听见了“哗啦哗啦”的声音,于是就跑到甲板上看了看。海面不再是那么平静,暴风雨袭击了整个船,翻起了大浪。慢慢的,船沉了,只有派一个人坐到了救生艇上,在大海上漂浮。

因为翻起了大浪,很多动物都跑到了救生艇上,还有一只老虎。派正在睡觉的时候,老虎把所有的动物都吃了,只剩下它一只了。为了不被老虎吃掉派,派只好自己做了一只船让老虎在上面。直到有一天,老虎和派饿的不行了,老虎就下去捕鱼,结果抓了一只飞鱼,老虎还没咬到飞鱼就飞走了,招来很多飞鱼袭击老虎和派,他们两个都受伤了。

为了让别人知道派需要救援,派就喝了几瓶酒,用笔在一张纸上写着:我在救生船上,谁来救救我,还有一只老虎。写完就放在瓶子里,扔到海里了。经历了好多次暴风雨后,派飘到了海边,被一个好心人救了上来。老虎像散架的骨头,慢慢走到了森林中。

你们知道吗?派在海上漂流了200多天。通过这个电影,让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只要心中坚持,给自己鼓劲,一定会克服困难的。

我喜欢作文篇八

春节的时候,外婆到我家来,给我带了两只小乌龟,看着它们傻里傻气的样子,我立刻就被它们给逗乐了。

刚到我家时,它们都对陌生的环境充满了恐惧,一直呆在盆里一动不动,不管我怎么弄它们,它们都是把头缩在壳里,好像那个壳可以抵御外界的一切干扰一样。可是等到晚上的时候,两个小家伙终于忍不住了,强烈的好奇心让它们开始伸长脖子,查看这个新家。开始我以为小乌龟这几天都不会有动静了,于是就把它们放在了厨房里,关上灯后,就去看电视了。不一会就听见厨房传来哗哗的声音,像是有东西在抓桌子,我们都吓了一跳,妈妈还说是不是老鼠在啃桌子。我壮着胆子,来到厨房,打开灯,原来是这两只小乌龟在搞鬼,它们正在努力的爬出水盆,脚爪不停的抓水盆的边缘,想要爬出来,我看它们这么费劲,就只好帮它们一把,直接从盆子倒它们出来。到了地面后,两个小家伙一改之前安静的形象,开始在家里爬来爬去,难道是在丈量它们的新家有多大么。

看着它们自顾自的爬来爬去,样子真是憨态可掬,我们全家人都笑了起来,真是可爱的小动物啊,从这一刻起我就喜欢上了这两只小乌龟。

我喜欢作文篇九

我喜欢的名言很多,但是最让我铭记在心的还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句话。

我是一个喜欢艺术的人,四年级的时候,我开始学吹笛子。别看那是一个小管子似的东西,想要把它吹响,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才可以慢慢把它吹响。刚开始学的时候很困难,吹得我脑袋直发晕,但我还是在不断地尝试,坚持,直到可以把它很顺利地吹响了。当我慢慢入门的时候,我开始越来越喜欢吹笛子了,并不由自主地延长了吹笛子的时间。每天我至少花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的时间练习,虽然很辛苦。很累。但一想起妈妈常说的一句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我就忘了辛苦,忘了累,一心一意地练习各首曲子了。

一年后,第一次展示自己的机会来了——笛子考级。那时,我刚刚正在学一首八级的曲子,笛子老师让我挑战高难度的八级。这个决定让我有点紧张,才学一年就考八级,我能顺利通过吗?看来要想通过,除了苦练没有其它捷径了。准备考级的那一个月,我只要一有空就反复练习。到了考级那天,刚开始,一进入考场的时候,看到表情严肃的考官,我不由得紧张起来,这时,我又想起了:“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句话,这次考级,是我苦练一年才得到的机会,我不能错过,我慢慢地放松心情,让自己平静下来,最后结果出人意料——仅学一年的我通过了八级考试。

过了八级以后,我还像以前一样,勤学苦练,半年后,我又取得了第二次成功,我以衡阳赛区第一名的成绩获得了到香港参加复赛的资格,2013年2月18日,我来到繁华的香港参加比赛,经过努力,我拿了一个银奖。大家都称赞我,我却在想,“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有什么奇怪呢?

现在,我正面临小升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句话依然在激励着我,一定要执着努力,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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